今年以来,澜沧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精准监督,从严执纪,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县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把好职责界限,凡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面对面”主动与县委主要领导汇报,积极稳妥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县委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对扶贫领域的案件查办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审批,确保扶贫领域案件快查快结。今年1月至11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28件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问责28人。
印发《澜沧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梳理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把发现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关键举措,盯紧盯实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同时联合乡镇纪委、财政、扶贫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1至11月,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先后对20个乡镇开展2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共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234个。
对近两年来全县扶贫领域发现的问题及追责问责案情进行分类和数据比对研判,聚焦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扶贫领域贪污截留、农村低保、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为内容的“五个专项整治行动”;组建暗访督查组,采取下沉一线,听取群众声音,采集民政、公安、住建、人社等多个部门的业务数据开展扶贫资金大数据分析比对等方式,查处农村低保、粮食救助等补助金二次分配违纪案8件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6人;对易地扶贫搬迁推进不力的6名责任人给予严肃问责处理;查处向扶贫资金、民生资金“动奶酪”“伸黑手”的违纪案件4件4人。
此外,以督办函的形式责令发改、民政、住建等相关主责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低保违规分配、农村危房改造等八大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杨清)